社會責任政策
台明將致力改善勞動環境以提供全體員工安全無虞之工作環境,並善盡社會責任,於產品製造、銷售至售後服務,遵循:
- 禁用童工且不接受供應商僱用童工
- 尊重員工從業自由,禁止管理階層以任何方法強迫或強制性勞動,且不接受供應商有強迫或強制性勞動行為
- 致力改善勞動環境,以確保員工健康和安全
- 建立和諧勞資關係,尊重員工意見
- 公平對待員工,不因性別、種族、宗教、性別認同、性向、殘疾、年齡、政治觀點、懷孕、移民狀況、族裔、階級、婚姻或家狀況或類似個人特質等歧視員工
- 確認員工安全、健康及福利,合理安排員工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提供合理的薪資福利,滿足員工生活需求
- 尊重各階層員工之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權利
- 建立符合國家及國際法規之管理系統,並持續改善,確保系統有效性
- 遵守適用的反貪腐法律及一切道德行為,不得基於任何理由對任何人進行賄賂
- 遵守適用法規,資訊公開透明,維護及提供正確相關資訊,決不造偽造任何記錄
反腐政策
誠 信:透過供應商與員工的聯合行動、宣導及訓練對抗貪污及詐欺
反貪腐:與員工一起對抗貪污:
1. 遵守法律及命令:遵守相關的所有法律規章。
2. 禁止貪污及賄賂:
- 與業務相關之第三方接觸時,應符合法令規定、商業慣例及商業禮儀。
- 避免利益衝突。
- 維護公司資源安全,並嚴禁違法或不當使用資源。
- 適當保護本公司之資訊、業務、技術資料以及其他營業秘密、 機密資料。
- 禁止不當方法獲取他人之營業秘密及機密資料,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遵守著作權、商標之相關規定
- 任何一名參與腐敗活動的員工都將受到制裁和處罰,其嚴重性相當於犯罪,最嚴格的紀律措施包括終止僱用合約並向當局報告刑事調查。
PEFC/FSCTM價值的承諾
台明將宣示絕不直接或間接涉及以下的活動:
1.非法砍伐林木或非法木材或林產品貿易
2.在森林作業時,違反傳統及人權
3.在森林作業時,破壞高保育價值
4.明顯改變森林成種植林或非森林使用
5.在森林作業時,導入基因改良物種
6.違反任何1998年ILO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公約所定義之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及權利宣言